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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04-03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 】【 关闭】

  为了发展华南植物园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见附件1)和华南植物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8年3月22日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遴选一批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现将本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要求。 

  2、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须符合《华南植物园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的规定(暂行)》(附件2)要求。 

  3、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须符合《华南植物园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上岗)的规定(暂行)》(附件3)要求。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  

  1、申报人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经所在中心负责人和研究生部审核后报园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2、园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担任硕士、博士生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到会委员不少于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会议方为有效;申请人获得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票数,方可评定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三、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1-5项顺序胶装,提交2份): 

  1、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 

  2、两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附件5,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无需提交); 

  3、代表作; 

  4、第一或通讯作者的SCI论文首页; 

  5、获奖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请人信息一览表》(附件6),外单位申请人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1份。 

  (二)、电子版材料: 

  纸质材料的电子版(按1-5项顺序,PDF格式),《申请人信息一览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 

  四、华南植物园一般不接受与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无关的外单位人员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外单位确因实际需要申请华南植物园研究生指导教师,需符合华南植物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含申请人的目前专业技术职称、承担项目情况及目前在研科研经费及培养研究生情况,同时须单位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园研究生部。 

    

  联系人:李炯,电话:37252851,  E-mail:lijiong@scbg.ac.cn 

    

    

  附件: 

  1、《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2、《华南植物园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条件的规定(暂行)》 

  3、《华南植物园关于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上岗)的规定(暂行)》 

  4、《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5、《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 

  6、《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研究生部 

  2018年4月3日 

·附件4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6 申请人信息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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