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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2017-09-20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 】【 关闭】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园评选工作正式开始。我园本次国家奖学金拟评选博士生4名,硕士生5名。申请人须于9月29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经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初选结果在我园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获选研究生在教育系统内录入相关信息,导师审核后,由研究生部审核报送。 

    

  一、申报材料要求及评审 

  1.申请人按照《华南植物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如实自行填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人业绩表》、《华南植物园国家奖学金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究生部审核。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表中“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3.《申请人业绩表》只填写申请人排名前两名的业绩。论文接收函要求导师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签字。已发表论文需提交论文首页,需导师确认“情况是否属实”并签字。双面打印,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优秀学生证书,硕士成绩单,发表论文首页或接收函,专利证书,开题、中期考核优秀证明(教育系统内已经审核通过的不用提交,系统没有维护结果的请提交开题、中期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5.参评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可与前次重复。 

  6.获参评资格的申请人须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进行公开答辩。我园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参考积分情况,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现场统计确定初选结果。初选结果应获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 

    

  二、系统数据提交 

  1.获园初选推荐的研究生请于公示无异后,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选择申请国家奖学金,校对本人信息,填写申请理由及接收奖学金的建行卡号,核对无误后提交给导师。 

  2.请申请研究生的导师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可以在国家奖学金奖项中看到申请研究生的申请信息,点击“审核申请”,填写推荐意见后,点击“同意推荐”。 

  3.研究生部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查看申请研究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提交。并将系统生成的《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汇总表》打印盖章寄送国科大学生处。 

  

 

  联系人: 李炯   

  联系电话:020-37252851 

  E-mail:lijiong@scbg.ac.cn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2015年9月修订).pdf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 申请人业绩表.doc
·附件4 华南植物园国家奖学金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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