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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2014届毕业生离园注意事项
2014-05-30 | 编辑: | 【大 中 小】【打印 】【 关闭】

各位毕业生:

2014年度毕业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请全体毕业生于7月5日前办理离园手续,转博的博士新生不需要为硕士阶段办理离校,但从新学期开始使用博士学号。离园前请做好如下事项:

一、《离园清退表》(http://www.scib.cas.cn/rcpy/wdxz/ 下载)原则上须由毕业生本人到园属各部门办理清退手续,未办理离园清退手续的毕业生不予发放“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填写《毕业生“选择去向”信息采集表》(http://www.scib.cas.cn/rcpy/wdxz/),春季毕业于2月10日前,夏季于6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发研究生部(shongly@scib.ac.cn),并提交纸质到研究生部备案。

三、6月25日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离园前请到研究生部办理派回“生源地”,广东省招生指标录取的可以申请“暂缓就业”手续,北京市招生指标录取的不可以申请“暂缓就业”。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自动退回“生源地”。

1、符合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注明用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此表到研究生部领取)一式2份,无法提供用工单位信息的毕业生原则上派回“生源地”,便于当地就业。

2、办理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请填写《毕业生派回原籍申请表》(http://www.scib.cas.cn/rcpy/wdxz/),将电子版发研究生部(shongly@scib.ac.cn),并提交纸质到研究生部备案。

四、派遣费发放: 6月下旬通过ARP系统转入毕业生账号,请查收。

说明:派遣费发放原则:①定向、在职及留园工作(含攻博)等毕业生不发派遣费;②广东省外派遣发放300元,广东省内派遣发放100元;③6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按生源地区发放。

 

 

 

研究生部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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