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程安排
1 至3月:各用人单位、各高校、各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集中上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月底前:报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
3月中上旬:进行春季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
3月底前:签发春季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月中下旬:进行暑期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查。
4月中旬至5月中旬:报送下年度毕业研究生资源信息。
4月至5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检查。
6月上旬:截止上报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方案;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申请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6月下旬:签发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7月上旬:核查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7月中下旬: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将已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寄往用人单位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7月至下年度6月:每月最后一周办理毕业生调整派遣手续。由学校集中报送有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对派遣到我省12个山区市的毕业生,只要是当地需要的,原则上不作调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作调整。
8月底前上报毕业研究生调整补充计划。
9月上旬:对已申请办理研究生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进行确认,并移交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9月上旬:公布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10月1日前各高校总结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含研究生),将工作总结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11月中旬至当年3月下旬:举办分科类和分地区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及网上双选会。
12月中上旬:核查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12月中下旬:分专业公布各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注: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录取研究生(2010年起博士生全部由国科大统一录取)执行北京市教育教育委员会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相关文件;广东省录取研究生就业相关工作为属地化管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相关文件。